提问:
请问延期收汇有近期有没有具体细则?我们6月份签订一份进口合同,约定在10月1日以后支付,总金额已经超过了去年付汇金额的10%,除了提前付款,有没有其他办法,因为公司9月底付的话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?另外近期有没有延期收汇方面的培训,谢谢,盼复!
回答:
自2008年10月1日起,企业新签约进口合同中含延期付款条款和实际发生延期付款的(90天以上),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或在海关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后90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。已登记延期付款项下货物对外支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企业应办理延期付款注销手续。企业登记延期付款的年度累计发生额,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10%。特殊行业超过上述比例的延期付款需求,由外汇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核定。具体的政策尚未公布。企业可关注江苏电子口岸通知公告,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公布。如有其它疑问,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,
延期收汇
http://gaogang.cpa.js.cn/fuwu/2996.html
请问延期收汇有近期有没有具体细则?我们6月份签订一份进口合同,约定在10月1日以后支付,总金额已经超过了去年付汇金额的10%,除了提前付款,有没有其他办法,因为公司9月底付的话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?另外近期有没有延期收汇方面的培训,谢谢,盼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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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08年10月1日起,企业新签约进口合同中含延期付款条款和实际发生延期付款的(90天以上),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或在海关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后90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。已登记延期付款项下货物对外支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企业应办理延期付款注销手续。企业登记延期付款的年度累计发生额,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10%。特殊行业超过上述比例的延期付款需求,由外汇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核定。具体的政策尚未公布。企业可关注江苏电子口岸通知公告,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公布。如有其它疑问,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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